2011年3月9日星期三

余英時《“國學”與中國人文研究》

 我特別重視這篇<宣言>,並不是因爲它爲中國人文研究的規畫已到了完美的境地。相反地,從今天的眼光看,其中可以批評之處甚多,專史的分類尤可商榷。我重視它,是因爲這一設計在二十世紀中葉以前確實發揮了重大的導向作用。從一九二二至一九四九年,“整理國故”的大運動大體是朝著這一方向進行的。“五四”以來所出現的“國學大師”,儘管治學途徑各有不同,整體的看,都是在各門專史上做出了重大貢獻的學者。他們之中,有些建立了專史的架構,有些更從專史架構上攀通史的架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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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寅恪爲他(按:王國維)的《遺書》作序,曾扼要地舉出三個方面以概括他的學術特色:“一曰取地下之實物與紙上之遺文互相證釋”;“二曰取異族之故書與吾國之舊籍互相補正”;“三曰取外來之觀念與固有之材料互相參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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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期之所以有此新觀點的出現也是很自然的,由於“五四”新文化運動於“賽先生”(Mr. Science)的無上崇拜,至少只是人在有意無意之間發展處一種今天稱之爲“科學主義”(Scientism)的心態。這一心態在當時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:第一、他們深信科學(指自然科學)所取得的知識是最可信的、最有價值的知識(如物理學的知識)。第二、他們也深信,人文社會科學是追隨著自然科學的成果榜樣而發展出來的。雖然由於研究對象不同,人文社會研究也許永遠打不到與自然科學同樣高度的精確性,但所建立的知識則必然屬於同一性質。第三、他們又相信,有一種普遍性的研究方法可以取得客觀的知識,無論用之於自然科學或人文社會科學有同樣有效;這便是所謂“科學方法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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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這一系統(按:“國學”)有它自己特有的問題及其解決方式與技術,並不能輕易地爲西方系統所吸收。這裡首先是因為人文社會現象與自然現象不同,後者是有普世性的,沒有地域、民族的界限,但前者則無不受地域、民族、文化的制約。其次,西方的人文、社會科學史根據西方的特有的經驗建立起來的。儘管這些學科,與自然科學一樣,也都採取了普遍的形式,它們所概括出來的原理或規律畢竟不能“放之四海皆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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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傳統雖在近百年中受過西學的不斷刷新,卻仍然未失其原有的文化身份(Culture Identity)。我們只要稍微檢視一下“五四”以下三十年間國學界留下來的一些經典作品,上述的論點便可以得到充足的印證。但國學必須繼續保持它向西方人文社會科學的開放性;在意這一方面和第一、第二的態度是一脈相承的。所不同者,西學不應再被視為“科學史律令”或普世的真理,它將作為參考比較的材料而出現在國學研究的領域之中。做爲參考比較的材料,國學家對於西學則應只嫌其少,不厭其多,這是我個人深信不疑的。


整理自余英時著:<“國學”與中國人文研究>,《人文與民主》,臺北:時報文化,2010年,頁39-6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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