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23日星期五

林慧欣:《教育改革,改什麽?》


教育部日前宣佈,目前正在著手處理30年以來最大規模的教育制度檢討行動,並將在4月起舉辦對話會,向各界徵求意見,以制定未來的教育大藍圖。

此事攸關著未來教育制度的大方向,然而,當局在這一次的改革計劃中,是否有能力打破現有教育體系的種種弊端,還是讓人十分懷疑。

我國教育界現象最為引人詬病的其中一個地方,是政治決定影響教育政策。許多教育方針通常不是由專業的教育界人士或學者來制定,而是由政治人物說了算。

就以英語教數理政策來說,當年前首相敦馬哈迪一聲令下,就倉促實行,並未諮詢專業意見,以及考慮現有資源是否足以有效地落實此政策。時移世遷,隨著新領導層的更替,當局又是在未廣徵各方意見的情況下,倉促地取消此政策,又是一個政治決定。

至於擾攘數十年的華小各種問題懸而未解,更是逃脫不了政治牽制的因素。華小的困境,若官員拋開政治,若純粹從教育資源分配欠妥的角度來看,問題其實很容易獲得解決。當局常抨擊華教人士將此問題「政治化」,孰不知華小的問題本來就是政治因素在作怪。

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,我國的教育方針向來以為國家的勞力市場栽培人力資源為主導。誠然,為了國家未來的發展方向著想,在擬定教育政策的時候,不能不將此因素考慮在內。然而,不應一味著重技術性知識的灌輸與開發,而忽略了人格教育的養成。

大馬目前的教育體制仍以應試為主軸,從小學到中學,若完成整個政府教育體系,學生總共要面對4項政府考試。這樣的制度造成學校教師在編排課程與授課 時,過於偏重於灌輸知識,而忽略缺乏人文素養的栽培。筆者曾在小學擔任過一段時期的代課老師,發現到學校老師對美術、音樂、體育等課都不重視,甚至有老師 把這些課當作「補習班」,給學生上考試科目的課,讓他們做練習。培育一個個只有知識,但不懂欣賞「美」的學生,能算是成功教育嗎?

政府一直高喊要朝先進國的宏願前進,不斷強調要培養更多高科技人才。因此,目前的趨勢是重點發展理科,輕視文科。在中學階段,成績最優秀的學生都會 安插在理科班,其次是商科班,文科班則常常被視為放牛班。造成許多人一窩蜂念理、商科。一個只注重物質建設,忽略精神文明的國家,會是一個怎樣的國家?

百年樹人,要辦教育,不能見林不見樹。國家是由無數的個體所組成的,有了無數獨立優秀的個人,才能造就偉大的國家。教育所應首先著重的應該是人,而不能只是把人當國家發藍圖里的工具或機械配件。要辦好教育,應有這個覺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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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

夏誌清:《胡適一生中的三個女性》

 
一、胡江冬秀

任何學人,除了家裏的書房外,總得有一間辦公室,不能老窩在家裏。偏偏在紐約那幾年,胡適少了一間辦公室,在家裏伴著老妻,事事得遷就她,不免影響到他工作的情緒。他在精神上顯出老態,這也是一個原因。

在表面上看來,胡適夫婦恩愛白首,非常幸福,但我總覺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們一代宗師最理想的太太,二人的知識水準相差太遠了。早在一九一五年四月二八日,胡適記了下面這則日記:

得冬秀一書,辭旨通暢,不知系渠自作,抑系他人所擬稿?書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數年,此大可喜也。

胡適十三歲就訂了婚。他事母至孝,當時無意拂逆母意,也就算了。但憑這段日記,我們顯然看出,胡適曾去信問他母親或江冬秀,纏足已放大了沒有?想來江女士以往給他的信,文字欠通,這封信「辭旨通暢」,雖不免疑心是別人「擬稿」的,但胡適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進,至少足已放大,他心裏是高興的。可是婚後三四十年,江冬秀顯然沒有多大進步。《傳記文學》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跡,那幾個字實在是見不得人的。(連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標點,她都會用錯!)居留紐約期間,她還停留在看武俠小說的階段,胡適的學問、思想她是無能力欣賞的。住在北平、上海,她有用人可使喚,家務不必胡適操心。住在紐約,胡太太既不懂英語,他老人家還得上街買菜,實在是夠辛苦的。二老住「東城八十一街簡陋的小公寓」,太太一打牌,家裏客人多,胡適既無辦公室可去,要靜心讀書寫文章,也不可能了。這樣長期伺候太太打牌,胡適即使有早年的壯誌雄圖,也消磨殆盡了。

一九五八年秋,胡適返國任臺灣中央研究院院長之職。他任內的秘書——王誌維先生——寫過一篇《記胡適先生去世前的談話片段》,載《聯合副刊》(一九七七年二月二四日),我讀後感慨很多。臨死前兩天,胡老先生為了太太打牌,囑咐王秘書「幫我買一所房子」:

我太太打麻將的朋友多,這裏是臺灣大學的宿舍,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,傅孟真先生給中央研究院留下來的好傳統,不準在宿舍打牌。今天我找你來,是要你在我出國期間,在和平東路溫州街的附近,幫我買一所房子,給我的太太住。

胡適是愛面子的人,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規矩,公家宿舍不準打牌,院長寓所內卻常聽到牌聲,不免於心不安。想來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臺北市區,老是坐出租車去南港也不方便,胡院長才有意在臺北置屋。胡適待他的老伴是夠好的了,但胡太太長年打牌,我總覺得對不起他。

早在民國九年,胡氏夫婦生日碰在一天,胡適寫了一首《我們的雙生日(贈冬秀)》的詩(《胡適的詩》,頁九七至九八):

他幹涉我病裏看書,
常說:「你又不要命了!」
  我也惱他幹涉我,
  常說:「你鬧,我更要病了!」
  我們常常這樣吵嘴——
  每回吵過也就好了。
  今天是我們的雙生日,
  我們訂約今天不許吵了!
 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詩,
  他喊道:「(哼)又做什麽詩了?」
  要不是我搶得快,這首詩早被他撕了。

這雖是首幽默詩,我們也看得出二人婚後精神上毫無默契。胡太太既不懂讀書的樂趣,丈夫在病中,更有理由不準他讀書了。胡適多麽希望他的太太能在「雙生日」那天,和他一首詩啊,但太太不會做詩,看樣子真會把詩撕掉。胡適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訂約,永不吵嘴,「今天不許吵」平平安安過一天生日就夠了。胡適的確是好脾氣,但江冬秀如能像《李超傳》裏的李超女士一樣,立誌求學上進,婚後進學校或者在家裏自修,胡適一定感激莫名,享受到另外一種閨房樂趣。只可惜江冬秀真是個舊式鄉下女子,辜負了胡適在留學期間對她的期望。

二、女友韋蓮司

德剛兄說得對:「適之先生是位發乎情、止乎禮的膽小君子。搞政治,他不敢『造反』;談戀愛,他也搞不出什麼『大膽作風』。」但德剛認為留學期間的胡適真追過韋蓮司女士(Edith Clifford Williams),假如韋女士真有意嫁給他,江冬秀就只好活守寡了。但事實上,胡適既是「止乎禮」的膽小君子,看樣子並沒有同韋蓮司談過什麼戀愛,雖然二人通信很勤。徐高阮先生在《胡適和一個思想的趨向》(臺北地平線出版社,一九七〇)這本書裏告訴我們,胡先生去世後三年,韋蓮司女士曾「將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適寫給她的信(收藏了整整半個世紀,一百幾十件)寄給胡夫人江冬秀女士,有幾封曾在『胡適紀念館』分兩次(五十四、五十五年)陳列過。」(頁二九)胡夫人去世後,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。如有人想研究胡適留學期間的生活和思想,真不妨把這些信件研讀一番,胡、韋二人有沒有談戀愛,真相也可大白。其實胡適一生英文文章也寫了不少,連同這一百幾十件信札,都應該收集成書,供中外學者閱讀之便。魯迅去世才兩年,就有《魯迅全集》二十冊問世。胡適去世十六年了,我們還看不到他的全集,這是說不過去的。

德剛認為在一九一五年那年,「胡氏顯有所求(made some proposition)而為韋女所峻拒。……她奉勸胡郎,斬斷情絲,懸崖勒馬;應著重較『高級』的情級之交;勿岌岌於『色慾之誘』(sex attraction)。……可是韋女士雖是止乎禮,她並沒有絕乎情。最後棒打鴛鴦的似乎還是韋女士那位『守舊之習極深』的媽媽。」我認為德剛兄這兩個假設--胡適追韋女士遭拒;韋母「棒打鴛鴦」--都是站不住的。胡適非道貌岸然的偽君子,假如真正追過韋女士,他決不會「正色」呵斥德剛的假設為「胡說」。胡適既無意反背母親的意志,他決不肯毀除婚約,讓老人家傷心的。細讀《留學日記》,胡適誠然愛同有腦筋的洋女子談話、通信,可是一點也看不出同她們有論婚嫁之意。韋蓮司的服飾儀表,德剛在書裏已交代得很清楚。另一位同胡適通信頗勤的瘦琴女士(Nellie B.Sergeant),「業英文教授」,有兩個夏天來康南耳大學暑期班進修,這樣才同胡適認識的。她「年事稍長,更事多,故談論殊有趣味。」胡適哪裏會同她談戀愛?

德剛認為他的假設有理,主要證據是《留學日記》裏節錄的兩封英文信。一封是韋女士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寫給胡適的;一封是胡適自己一九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寫給韋老夫人的回信。本書讀者如細審二信的部分原文(《留學日記》頁五三五~五三七,八三五~八三六),一定也會同意,德剛誤解了它們的涵義。

一九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(《日記》頁五二四),胡適訪「韋蓮司女士於其寓,縱談極歡。女士室臨赫貞河,是日大霧,對岸景物掩映霧中,風景極佳。以電話招張彭春君會於此間。五時許與女士同往餐於中西樓。余告女士以近年已決定主張不爭主義(Non-resistance)……女士大悅,以為此余輓近第一大捷,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。……女士見地之高,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。余所見女子多矣,其真能具思想、識力、魄力、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。」

讀這段劄記,我們無法肯定張彭春有沒有跟胡、韋二人一起去中西樓吃晚飯。但在一個「縱談極歡」的下午,胡適如真有意追韋女士,怎麼會打電話邀張彭春來會談?可見胡適對女士毫無所求,還要邀他的朋友來同賞她「見地之高」。這次縱談之後,想來隔不多天,胡適又去韋女士那裏「縱談」了一次。韋蓮司原是不顧世俗的奇女子,也可能早已鍾情於胡適。那次談話,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「狂狷」本色,動手動腳,倒把我們的「膽小君子」嚇壞了。胡適招架不住,祇好直言早已訂了婚,如同韋女士有不軌行動,與「禮」(propriety)不合云云。事後韋女士很氣,也有些老羞成怒,二月三日寫了那封「論男女交際之禮」的信,責備胡適不夠開通而拘於「禮」(blocked by a "sense of propriety")。在她看來,像他們二人這樣超脫世俗的「最高級人才」(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 being),祇要「思無邪」(propriety of thought)就好了,行為上的「非禮」(impropriety)倒是毫無關係的。德剛兄若細品此信,即可看出,韋女士採用的完全是嶼姑在《老殘遊記》裏教訓申子平的口吻。胡適原則上是反宋明理學的,雖然在日常生活上還遵守「非禮勿動」的原則。他看了這封信後,對她的「卓識」更為佩服,認為「此論即在所謂最自由放任之美國亦足駭人聽聞。」但想來韋女士覺得胡適不識抬舉,以後只同他論學問,談思想;生活上需要「放浪形骸」一下,另找別的男人了。

韋蓮司一人在紐約「放浪形骸」,她母親有所聽聞,實在有些著急了。差不多一年之後,她寫信囑胡適去規勸她。胡適既是個少年老成、非禮勿動的「東方人」(an oriental),對她女兒的某些行為一定看不慣罷?何不勸勸她呢?她是最看重你的!胡適雖是「膽小君子」,對韋女士的「卓識」、「狂狷」原則上是佩服的,回信理直氣壯地斥責韋夫人虛偽。責問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兒,既如此把她關起來,不給她行動自由好了。德剛引譯那一段信裏的「我們」一詞(「我們為什麼要顧慮『別人』對我們怎樣想法呢?……」),乃所謂editorial "we",非胡適、韋蓮司二人。德剛看不出這一點,把胡適致韋夫人書完全曲解了。

三、胡適與陳衡哲

胡適同陳衡哲女士留學期間的關係,德剛分析得入情入理,讀後十分折服。但同時德剛故作妙論,認為陳衡哲是他提倡「詩國革命」、「文學改良」的煙絲披里純,「所以新文學、新詩、新文字,尋根究底,功在莎菲」,那就言過其實了。在〈逼上梁山〉文裏胡適說得明明白白,他倡導白話文學的靈感得自鍾文鰲,他是清華學生監督處駐華府的書記。陳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,胡適早已在試寫白話詩了。

中國大學生、留學生間,的確有個「朋友之『友』不可友」的傳統。莎菲女士既為任叔永所發現,胡適又是任君的摯友,當然不便去追她。但我認為假如胡適尚未訂婚,他一定會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;論才情任不如胡,看樣子莎菲也會嫁給胡適的。當然任氏夫婦一直是胡適的至交,也是他事業上最親信的左右手,他對任太太是不存一絲羅曼蒂克的幻想的。但任、陳婚姻如此美滿,胡適自己家裏有個病中不准他看書、寫詩的老婆--相形之下,他免不了艷羨他們的幸福。他騙過江冬秀,給自己的女兒取名素斐(Sophia),雖不能說紀念他同陳衡哲那段舊情,至少也希望女兒長得像瓦莎學院優等生莎菲一樣的聰明好學,而一點也不像她生母那樣的庸俗。德剛道破胡適為愛女取名用心良苦這一點,實在令人心折。

胡、陳二人尚未見面前,即可說已是「心有靈犀一點通」了。有一次,任叔永從麻州劍橋寄兩首陳衡哲的詩給胡適看,要他猜是何人寫的(陳衡哲《小雨點》任序,則謂故意騙胡適「是我作的。」)胡適對其中一首詠「月」詩特別激賞(「初月曳輕雲,笑隱寒林裏。不知好容光,已印清溪底。」),回信寫道(《日記》頁一〇五八~一〇五九):
兩詩妙絕。……「風」詩吾三人(任、楊及我)若用氣力尚能為之,「月」詩絕非吾輩尋常蹊徑。……足下有此情思,無此聰明。杏佛有此聰明,無此細膩。……以適之邏輯度之,此新詩人其陳女士乎?
任叔永如未把此信轉寄陳衡哲,也一定會把胡適評語抄給她看的。她看到後,一定感到十分光榮,且視胡適為生平知己。當時美國東部,留學生間成績最優異的要算上趙元任、胡適二人,但胡適到處演說,發表英文文章和讀者投書,風頭比趙更健。這樣一位當代才子盛讚其詩才,莎菲怎可能不被其感動?

同樣情形,胡適也認為莎菲是他的生平知己。任、楊、梅、朱都反對胡適搞文學改良、寫白話詩,真正響應他就只有陳衡哲一人。新文學史上最早一篇短篇小說即是她的〈一日〉,載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一期《留美學生季報》,同時期她也寫了不少白話詩(我另有長文論陳女士,將刊《現代文學》季刊)。很可能陳衡哲有雄心為新文學開路;但她見到胡適給眾朋圍剿,特地試寫些白話詩、白話小說,助他一臂之力,以取悅於他,這也是大有可能的。

陳衡哲返國後,在一九二四年十月號《小說月報》上發表了一篇題名〈洛綺思的問題〉的小說,集《小雨點》。這篇小說我認為影射了陳、胡二人不尋常的關係,至少也透露了陳自己對胡的一番愛慕。德剛謂胡適到老還一口咬定莎菲女士「當時抱的是獨身主義」,我相信莎菲的確對他說過這樣的話,而洛綺思的「問題」即是知識女子的獨身問題。小說的原來樣子已無法看到,因為出版前陳衡哲聽取胡適的意見,已把初稿加以增刪。胡適在《小雨點》序上寫道:該小說「我和叔永最先讀過,叔永表示很滿意,我表示不很滿意,我們曾有很長的討論,後來莎菲因此添了一章,刪改了幾部分。」(《小雨點》胡序,頁一)莎菲別的小說,胡適都很滿意,惟獨這篇他堅持要刪改,還同任氏夫婦做了「很長的討論」,我想決非技巧上的問題,而是胡適心虛,恐人家看出小說裏有所影射。

其實,小說男女主角都是美國白種人,任叔永就給他太太瞞過了。男主角瓦德白朗是位哲學教授,洛綺思是同校同系的研究生。洛綺思的原名似應作Lois,但也必然使我們聯想到愛洛綺思(Heloise),那位因熱戀老師而青史垂名的女學生。陳衡哲專攻歐洲史,對中世紀的人物很熟悉。她寫過一篇介紹僧尼孽侶「亞波拉與愛洛綺思」的文章,收入《衡哲散文集》(一九三八)。亞波拉(Abelard)最後屈服於教會的權威而甘願與愛洛綺思永別,陳衡哲對他的懦弱表示非常憤慨。盧騷的長篇小說《新愛洛綺思》(Julieou La Nouvelle Heloise,一七六三),不知陳衡哲有沒有讀過。女主角同她的家庭教師熱戀,後來嫁了人還是愛他。她的丈夫非常開明,竟邀太太舊情人同他們一起長住。假如莎菲真的私下裏愛過胡適,任、陳、胡三人持久的情誼倒真有些像盧騷小說裏的三主角。

陳衡哲筆下的洛綺思當然是個獨身女子。「獨身主義」在當年西洋職業婦女間是一個極時髦的風尚,莎菲在瓦莎那幾年,通信的男友這樣多,她明言抱獨身主義是南很可信的。那時留學美國的中國女子人數極少,總想回國幹一番事業,不輕易談婚嫁。當然也很可能,陳衡哲獨在胡適面前表明獨身主義,表示她對任叔永並不在乎,想用「激將法」鼓起胡適的勇氣來,同江冬秀解除婚約,一心一意追她自己。任叔永一九一六年暑假開始追莎菲,但他同胡適一樣,也是翌年夏季即返國的。二人返國後,同樣祇能以通信方式同莎菲保持友誼。可是一九一七年底,胡適即同江冬秀結了婚,從此莎菲死了一條心,雖然她同任叔永結婚已是一九二〇年下半年的事了,在她修完芝大碩士學位返國之後。胡適結了婚,總不得不鄭重其事的寫封信給他的瓦莎女友,表明一番心跡。假如莎菲一直在愛他,希望他返國後同江女士解除婚約,收到這封信,心裏該是十分難受的。她那時候的心境,即給她寫〈洛綺思〉這篇小說的最初靈感,雖然她把這則故事藏在心頭好多年,才敢把它寫下來。

在小說裏,瓦德同洛綺思互相愛慕三年之後,宣告訂婚。但洛綺思怕結婚生子妨礙她的學問事業,旋即反悔。瓦德竟答應解除婚約,悽然說道(《小雨點》,民國二十八年三版,頁七一):
洛綺思:我的愛你,我的崇拜你,便是為著你是一個非常的女子。若是為了我的緣故,致使你的希望不能達到,那是我萬萬不能忍受的。你應該知道我並不是那樣自私的人。若能於你有益,我是什麼痛苦都肯領受,什麼犧牲都能擔當……

三、四月之後,堂堂哲學教授瓦德白朗竟同「一位中學校的體操教員」結了婚。蜜月之後,他寫封表明心跡的信給洛綺思(同書,頁七六~七七);我的親愛的朋友:
瓦德結婚了!蜜妮--這是我的妻子的名字--是一個爽直而快樂的女子,雖然略有點粗鹵。她當能於我有益,因為我太喜歡用腦了,正需她這樣一個人來調調口味。

有許多我的朋友們,以為我應該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人來做終身的伴侶。我豈不願如此,但是,洛綺思,天上的天鵝,是輕易不到人間來的。這一層不用我說了,你當能比我更為明白。

我不願對於我的妻子有不滿意的說話,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,說我的夢想是實現了呢?我既娶了妻子,自當盡我丈夫的責任,但我心中總有一角之地,是不能給她的。那一角之中,藏著無數過去的悲歡,無限天堂地獄的色相。我常趁無人時,把他打開,回味一回,傷心一回,讓他把我的心狠狠的揉搓一回,又把他關閉了。這是我的第二個世界,誰也不許偷窺的。他是一個神秘的世界,他能碎我的心,但我是情願的;他有魔力能使我貪戀那個又苦又酸的泉水,勝於一切俗世的甘泉。

我的朋友,請你恕我的亂言。我實願有一個人,來與我同遊這個世界。我怎敢希望這個人是你呢?但你卻是這個世界的創造者,沒有你便沒有牠,所以牠是純潔的、出世的、不染塵滓的。

我不多寫了。我要求你明白,瓦德雖是結了婚,但他不曾因此關閉了他的心;尤其是對於洛綺思,他的心是永遠開放著的。
我永遠是你的,瓦德。

但他寫完這封信之後,忽然又覺得不妥。他更自思量,覺得他和洛綺思的交情,是不應該這樣的。洛綺思不是他的一個敬愛的朋友嗎?但這信中的情意,卻是已經越出朋友範圍之外了。這豈不是把洛綺思待他的高尚純潔的感情,拋到污泥中去了嗎?他將何以對她呢?他將何以對世上的女子呢?固然,他是有權可以保存這個心中的秘密的;固然,他的已碎的心是不怕再受傷損的,但他卻無權去傷害他人的心。他只應把這個秘密的種子保存在他自己的心中,不應把他種到肥土裏去,讓他去受那日光雨露的滋養;因為他所開的花,是要給洛綺思以極大的痛苦的。他想到這裏,便決意把這粒種子收回他的心之秘處去,永不讓牠再見天日了。

於是瓦德寫封比較大方的信寄給她,表示「除了切磋學問、勉勵人格之外,在他們兩人中間,是沒有別的關係可以發生」的了。

假如胡適返國後,曾同陳衡哲通過情書,那麼他在完婚之後,寫一封如怨如訴的信給她,調子一如引文裏的那封未寄之信。是很可能的。當然,也很可能胡適一直抱著「朋友之『友』不可友」的宗旨,從未同莎菲通過情書,而這篇小說僅表示在陳衡哲的想像中胡適應該寫一封這樣的信給她。她不僅對胡適沒有勇氣追她表示失望(怎能輕信她會抱「獨身主義」的話呢?),也對胡、江二人的結合,表示極大的憐憫。當世第一才子,怎可同一個纏足村姑胡亂結了婚呢?美國沒有纏足女子,在陳衡哲的想像中,江冬秀變成了一個「中學校的體操教員」,比她再「粗鹵」的女子,就更不適合哲學教授太太的身份了。信中有好些話,諸如「我不願對於我的妻子有不滿意的說話,但我又怎能欺騙自己,說我的夢想是實現了呢?」我想胡適初讀原稿,一定感慨萬千。胡、陳二人可能沒有通過情書,但〈洛綺思的問題〉本身就是一封莎菲表明心跡的情書。專攻化學的任叔永讀了初稿還看不出苗頭,胡適自己倒緊張起來,硬教她把小說加以增刪。「添了一章」,瓦德不再出現,小說重點放在多少年後老處女洛綺思的身上了。

德剛認為胡太太是同時代「千萬個苦難少女中,一個最幸運、最不尋常的例外」,這句話說得很對。但德剛認為胡適自己也是「『三從四德』的婚姻制度中,最後的一位『福人』」,倒不見得。胡適如能同陳衡哲這樣的女子結婚,當然生活要美滿的多。且不說住在紐約那幾年,胡適定不下心來做研究;即在二、三十年代,胡適自己太忙,太太沒有現代醫學常識,也不知如何管教子女,弄得愛女夭折,二兒子思杜從小身體虛弱,教不成器--一個家庭裏產生了這兩大悲劇,總不能算是美滿的。假如在〈夢見亡女〉詩裏,胡適真如德剛所說的「一石雙鳥,悼亡、懷舊,」那末他寫詩時最不可告人的感觸即是:假如太太是莎菲,素斐也不至於夭折了。

郜元寶編:《印象書系:胡適印象》,上海:學林,一九九七年,頁三十—四三。